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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丁某 Welcome to choose
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,原告丁某龍稱,2018年6月其與被告北京自如生活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,租住時已明確告知自如公司管家,因家中有老人和孩子,對空氣質量非常敏感。管家告知丁某龍上述房屋已空置小半年,空氣質量沒有問題。
2018年10月,自如公司管家告知丁某龍房屋檢測結果不合格。在與自如公司協商未果后,丁某龍將后者訴至法院,請求判令:解除房屋租賃合同,退還租金24540元、服務費3926元,訴訟費由自如公司負擔。
不過,法院認為,雖然涉案房屋空氣質量問題未明確約定在合同條款中,但并不影響自如公司違約行為的成立。涉案房屋的出租用途為居住,自如公司作為出租方,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是其法定的基本合同義務,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會對居住人的健康產生影響,是毋庸置疑的。
最終,順義區法院支持了原告丁某龍的全部訴請,即解除租賃合同,退還租金24540元、服務費3926元,自如公司負擔案件受理費256元。
原告王某 Welcome to choose
另一起原告王某入住時已有七周身孕,入住后不到三個月,王某發現胎兒有異常現象,后得知此房屋裝修后,被告自如公司并沒有做過任何空氣檢測及處理。原告找到具有CMA資質的測試機構對房屋進行檢測,結論是甲醛、TVOC的濃度超過GB/T18883-2002《空氣室內質量標準》。原告稱,由于被告的過錯,使其在有毒空氣中居住長達三個多月,致使胎兒發育不良最終導致引產,給原告身體上和心理上都造成巨大傷害。
原告要求被告退還房租45120元、押金7520元、租賃服務費4512元,賠償原告已付的空氣檢測費3000元、臨時住宿費1000元、醫療費4650.24元、交通費及誤工費7826.8元、違約金7520元,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。
沈陽綠創環保提醒您 Welcome to choose
我們都知道,甲醛超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非常大,一份數據顯示:
我國每年11.2萬人死于室內裝修,98.7%以上新裝修家庭甲醛超標在60%以上! 全球每年約400萬人死于室內空氣污染,其中有90萬兒童死于裝修污染! 每年有200多萬人因甲醛污染致病,超50%為5歲以下兒童! 90%以上的孕婦、兒童在搬入新家后有甲醛過敏癥狀、咳嗽、氣喘、頭暈等等! 醫院兒童血病患者99%的病因是因為長期吸附甲醛引起!
通過這組令人心驚膽戰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到,作為一種對人類最有害的氣體、被譽為室內“奪命殺手”的甲醛,正在嚴重危害著新裝修家庭、尤其是兒童、孕婦、老人的身體健康。